41省道(S223)永嘉福佑至沙頭段改建工程竣(交)工質量評定檢測招標
招 標 文 件
第一號補遺書
致招標文件持有者:
根據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第2.3款、3.2款的規定,招標人──41省道永嘉福佑至沙頭段公路工程建設工作辦公室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并發布最高投標限價;鑒此,發布第一號補遺書(共20頁),本補遺書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以本補遺書為準。要求你方收到本補遺書后,應在24小時內(以發出時間為準)以書面或傳真方式向招標人確認收悉。貴方也可到遠大咨詢網(Http://m.mogushop.cn)下載本補遺書。
(回函請傳真至:0571-87831861)
招標人:41省道永嘉福佑至沙頭段公路工程建設工作辦公室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