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國道舟山段改建工程(普陀段)K42+431.5~K49+318施工招標文件
第一號補遺書
致招標文件持有者:
根據招標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2.3條的規定,招標人──329國道舟山段改建工程建設指揮部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鑒此,發布第一號補遺書(共3頁),本補遺書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以本補遺書為準。
要求你方收到本補遺書后,應在24小時內(以發出時間為準)以傳真等書面形式向招標人確認收悉。
(回函請傳真至:0571-87831861 ,需注明項目名稱、補遺書總頁數、投標人)
招標人:329國道舟山段改建工程建設指揮部
招標代理:浙江遠大公路水運工程咨詢事務所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