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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交辦〔2005〕102號
切實解決好民工工資的發放問題,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是堅持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體現。經研究,現將浙江滬杭甬高速公路拓寬工程建設指揮部制定的《滬杭甬高速公路拓寬工程民工工資發放指導性意見》予以轉發,請全省有關單位參照執行。
浙江省交通廳辦公室 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下載】:滬杭甬高速公路拓寬工程民工工資發放指導性意見.pdf